企业常见法律误区VS合作伙伴
企业律师杨 逍
合作伙伴通常都是已经很熟悉并且很信任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情况下,双方之间的交易是不存在什么纠纷的,就是有一些小小的问题,也很容易就解决了。但是,如果纠纷涉及到的金额很大,同样也是难以解决的,尤其是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往往会因此而撕破脸。
典型案例:
本律师一位做手机配件贸易的同乡姚老板,生意一直做得很顺利,和供应商之间的配合也十分融洽。可是,就在2010年8月他遇到了一件非常烦心的事:这年的7月底,他接了国外的一份订单,要购买一批价值5万美金的手机车载充电器,交货期很短——要在8月15日前交货。由于他多年配合的供应商中刚好有一位张姓老板的工厂正好生产这种充电器,于是就打电话给张老板,委托张老板生产这批货,并把规格型号都报给了张老板,张老板也答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出货。
可是,交货期临近前几天,姚老板电话催问张老板充电器生产得怎么样了?得到的答复是:充电器?什么充电器啊?原来,姚老板打电话张老板委托生产的那天,张老板在外面喝酒,后来醉酒了,就把这事给忘记了。显然,张老板是没办法交货了,而姚老板临时也调不到那么多充电器交付给国外客户。
最后,由于延期交货而赔偿了2万美金的违约金。当姚老板要张老板承担这笔比违约金时,张老板怎么也不肯!还说:这不是我的错!谁叫你没下订单呢?有订单我就不会忘记了!双方为此多次争执,到最后,张老板干脆就说:我没有接到你委托生产充电器的电话!至此,二人十余年的合作关系切底破裂,而姚老板的损失也只好自己承担了!
(2012.03.25)
律师提示:
非即时结清的交易,一定记得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再好的关系也不能口头委托。正所谓“空口无凭”即是也!
2、产品保密协议没有签订的必要?(待续)
3、说与不说,产品的版权都在那里?(待续)